根据《开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汴政〔2018〕54号)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等程序,开封市人民政府拟授予开封仪表有限公司、杞县潘安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新洪聚箱包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汴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开封明仁药业有限公司为2020年度开封市市长质量奖,拟授予开封市家家福面粉有限公司、河南豫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开封空气液化有限公司为2020年度开封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12月16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开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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