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要求和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为企业减压就是为发展赋能”的理念,深入开展“联企入企惠企助企”活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机制联企
1.完善市、县两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对100户市级重点企业和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持续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分包,每名市级领导平均分包联系3家市级重点企业,各县(市、区)县级领导分包联系辖区内重点企业,分包企业清单报市发改委和市副中心办备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副中心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立惠企政策宣讲机制。由市企业服务办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采取集中授课、巡回宣讲、视频录播、专家解读、咨询诊断、新闻发布、媒体专访、发放资料、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切实帮助企业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确保全市举办政策宣讲会、专题学习班、直播培训会等宣讲活动不少于100场。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办各成员单位
3.建立完善生产要素保障机制
动态监测企业生产要素供应情况,做好煤电油气运等要素调度,确保企业平稳运行,督促电力、燃气部门编制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交通局、工信局,洛阳供电公司、洛阳新奥华油燃气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坚持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制度
实施市县两级联审联批制度,对全市新开工重点项目审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重点项目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每月对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协调各审批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审批时限要求,限时办结相关手续,通过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保障项目建设需求,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快。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精准服务入企
1.建立常态化企业服务机制。市级领导和分包责任单位每月至少到分包联系企业上门服务一次,现场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现场无法直接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交市企业服务办转办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健全完善企业反映问题集中受理、“列单、领单、办单、清单”工作制度和企业反映问题工作台账,1-2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反映问题进行核实、交办,并做好跟踪督办。对于能够正常解决的,由牵头部门按程序限期解决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需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或专题协调的问题,由牵头部门合同责任单位明确办理路径、办结时限,市企业服务办做好跟踪督办,确保办结一项、销号一项,企业反映问题落实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要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向主管行业、重点企业派驻驻企“首席服务官”,实现重点行业、规上企业、重点街区、特色园区、专业市场、孵化器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改善企业服务环境。
升级改造市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在“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到95%以上,85%以上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减少不必要证明,实现150项以上事项“一证通办”;梳理涉及跨部门、跨事项、跨层级的联办事项,实现60件以上“一件事”集成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程序。升级改造“一窗受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协同联办省域内“一件事”就近受理、跨市县(区)域办理、“异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四项对接活动。积极开展产销对接。围绕“755”现代产业体系和企业个体需求,分部门组织精准产销对接会,促进各行业上下游企业交流合作,扩大产品销量,加快产品打开市场步伐。精准开展银企对接。围绕企业融资需求,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紧紧围绕企业融资难题,健全和完善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形成银行、企业、担保公司等单位积极参与、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强化用工对接。聚焦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用工需求,通过举办综合招聘会、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沟通交流平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人才难题。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协同发展。深化产学研对接。围绕“755”现代产业体系和特色领域,组织在洛高校、驻洛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互动交流,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为企业发展搭建高层次平台,为科研院所开展教研活动开拓广阔空间,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强大引擎。2021年组织50场“四项对接”活动,推动各县(市、区)完成不少于100场“四项对接”活动。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国资委、商务局、金融工作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减税降费惠企
1.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月后停止下调。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实行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将企业办理事项主动向县(市、区)政务大厅和合作银行网点前移,通过建立企业定点服务及回访制度,专注企业服务需求,推进住房公积金“网上+柜面”服务增值。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严格按照《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深化用电报装改革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升级方案》要求,为用电报装提供省力、省时、省钱 “三省”服务。对高压接入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内工商业客户、电能替代改造和新建项目、充换电设施三类企业投资至客户规划红线。为低压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提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国网洛阳供电公司将投资界面延伸至低压居民及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红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国网洛阳供电公司、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探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对企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开展技术改造、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降低企业办税成本。积极开展“问需问效问计”千户企业大走访活动,主动对接、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办税缴费中的“痛点”和生产经营中的涉税“难点”。大力推行“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拓展网上办理覆盖面,提升网上办事效率、提高网上服务水平。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上服务能力,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和成本。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推行“容缺办税”,大力精简办税资料和流转环节,压缩办税时间。稳妥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实现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扩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通办服务,办税事项同城通办。自2021年1月21日起重点在电商、电信、金融、公用事业、制造、批发零售、生活服务等行业,具备生产经营场所的新办纳税人中推行使用电子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5.便利企业准入。持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营造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加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力度,在自贸区洛阳片区探索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试行以申请人信用承诺为基础,推行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审查智能化,通过登记确认商事主体和一般经营资格,签发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的制度。2021年,各县(市、区)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印首套印章,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准入。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税务局、财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社会保险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洛阳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或摊销。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政策。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7.加大小微型企业税收支持力度。
友情链接